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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殊教育:
本项目所理解的特殊教育是指对一切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进行的教育,这些儿童既包括了在视力、听力、肢体等生理方面有明确损伤并达到一定程度的儿童(如视力残疾儿童、听力残疾儿童),也包括在生理上没有明显损伤但其功能或发展有明显异常的儿童(如情绪行为异常儿童、学习障碍儿童),还包括智力发展明显异常的儿童(如智力落后儿童、智力超常儿童);同时,我们强调,特殊教育的目的或目标和普通教育虽然相同,但是在具体的教育过程中,在采用普通教育采用的方法、措施之外,还采用一些特殊的方法或措施,某些教育的内容也有差异。
本项目--SEN在GBEP中的地位:
特殊教育是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没有特殊教育的基础教育是不完美的基础教育,也是不完备的基础教育,做好基础教育中的特殊教育工作既是我国教育相关法规所要求的,也是儿童的权利使然,更是GBEP追求的目标,因此,GBEP非常重视特殊教育工作,把项目单位的特殊教育工作作为整个GBEP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项目--SEN的工作目标:
本项目的目标是为项目县培训一批当地的既了解特殊教育的基础知识、掌握特殊教育方法的教师,又能够通过这些培训或活动有力的推动当地特殊教育工作的开展,为有效实现人人接受义务教育的目标做出贡献。
本项目--SEN的工作方式:
本项目主要是通过四个层次的活动来完成整个项目。
首先,由中外专家在有关单位进行调研,选择对当地而言最亟需的特殊教育的方法或知识组成培训内容。
其次,由中外专家共同培养10名当地教师,力争使之成为特殊教育的行家。培养的过程主要是通过教材的编写来完成,即在中外专家的指导下,通过两次培训,四次教材编写会议包括讨论,在编出教材的同时,完成培训。
第三,在咨询专家的指导下,通过首先培训的这10名特殊教育行家,为各县培训特殊教育骨干(即培养二传手),使之不仅能够自己掌握特殊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方法,能够在普通班级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同时,能够培训其他教师。
第四,通过二传手培养项目单位的教师,使之掌握特殊教育的基本的知识和方法,并能够在普通班级开展正确的特殊教育工作。
为了更好、更准确的开展特殊教育工作,在培训教师的同时,培训项目单位的教育行政人员,使之在具有特殊教育基本知识的同时,知道如何有效的在本学校管理、开展特殊教育工作。
本项目--SEN的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
一是人员培训,即项目单位的教师或管理人员的培训。
二是培训教材的编写。
三是在有关单位开展特殊教育工作。
本项目的教材包括20个单元,包括特殊教育的基本理念、基本知识,个别差异的普通性、特殊教育的概念等,也包括特殊教育的基本方法,如个别化教学、小步子教学、家校合作等等。
本项目--SEN未来一年的动向
本项目目前已经在项目县进行了特殊儿童数量的调查,并选择了若干实验学校或教学点(每个项目县四个单位)进行特殊教育的试点,初步培训了一些教师,特别是培训了10名有望能够成为专家的教师。
教材的编写体例、大纲、结构已经确定,并写出了初稿,预计在2004年3月中旬完成初稿;2004年4月进行试培训,并进一步到项目单位调研;5月进一步修改教材,并定稿;6月份正式出版教材,并由10名教师进行二传手的培训;7、8月份开展大规模的培训,争取使项目单位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都接受基本的特殊教育训练;9月开始,在项目单位大规模的开展特殊教育工作;11月(左右),对特殊教育实施学校进行初步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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